房仲廣告不實罰鍰重!樂屋網「可能已售出」功能是什麼?為什麼「及時下架」對網路經營很重要?
政府對「廣告不實」的查緝日趨嚴格,因此房仲業者在各大房屋平台刊登物件時,必須確保資訊的即時性與準確性。因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廣告內容必須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若廣告標示為「在售」但實際已成交,即構成「廣告不實」,可能違反該條規定。第29條進一步規定,違者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樂屋網特別規劃【可能已售出】功能,可減輕房仲在大量平台刊登後,可能發生的物件管...
你買的建案有違建嗎?防堵廣告不實靠自己
房市業者建議民眾,想要避免在購買預售屋到交屋的階段時,發生類似廣告不實、二次施工的事件,就要做到以下的把關動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