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說住不起房子 善用政府住宅補貼 沒說,你不知道!
[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前幾年的高房價時代雖然已經過去了,房價現在已經有明顯的下跌,但是許多買不起或是租不起房子的民眾還是自怨自艾,以為這輩子就是和房子無緣。其實,人生不要這麼悲觀,很多情況是自己的努力或社會資訊不足,沒有善用政府提供的資源,才讓居住問題變成如此痛苦。例如最近內政部「住宅補貼」方案已經從7月21日起(至8月底截止)開放民眾申請,民眾應該多多珍惜自己可能享有的相關權益。
▲面對住不起的時代,政府的住宅補貼政策非「記」不可。
外界總是以為政府的住宅補貼方案不是租金補助,就是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然而,這次內政部提出的「住宅補貼」方案新增了不少項目,並且包含三個內容,一個是「租金補貼」,一個是「購屋貸款利息補貼」,另一個則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購屋、租屋、修屋皆適用
首先,對於想要在房價下跌的時刻、買下人生第一棟房子的民眾,則可以利用「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補貼利息的最高貸款額度也有依各地區房價的不同而有高低之分,最高是台北市的250萬元,其次是新北市的230萬元,其餘縣市則是210萬元,享有的優惠利率是1.137%(弱勢戶則適用更低的0.562%利率),比坊間的銀行房貸利率大約1.8%少了0.67個百分點,每個月大約可以省下1,180元的房貸利息,對於購屋壓力很大的民眾,可謂不無小補。
105年度內政部住宅補貼內容
項目 | 租金補貼 |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
補貼金額或利率 | 每月3000~5000元 | 一般戶1.137%弱勢戶0.562% | 一般戶1.137%弱勢戶0.562% |
補貼年限 | 1年 | 最長20年 | 最長15年 |
建物限制 | 新增「宿舍」物件用途,排除工業住宅 | 住宅區自用宅 | 住宅區自用宅 |
資格限制 | 年滿20歲、戶籍成員均無自用住宅、最高家戶收入限制等 | 年滿20歲、戶籍成員均無自用住宅、最高家戶收入限制等 | 年滿20歲、僅一戶住宅、屋齡10年以上、最高家戶收入限制等 |
資料來源:內政部,房地王整理
其次,在「租金補貼」方面,以往只限制租賃物件用途登記為「住」、「套房」、「公寓」等建物的才符合申請資格,但是今年增加「宿舍」這項,使得不少向公司宿舍租屋的民眾也能申請到政府的租金補貼。只不過,每個縣市的租金價位、生活條件各不相同,因此有些城市可以申請到每個月5,000元,但是有的縣市只有3,000元的補貼金額。
內政部每戶、每個月租金補貼金額
直轄市、縣(市) | 租金補貼金額 |
臺北市 | 5,000元 |
新北、桃園、臺中市、新竹市、新竹縣 | 4,000元 |
臺南市、高雄市 | 3,200元 |
其他縣市、金門縣、連江縣 | 3,000元 |
資料來源:內政部
另外,今年對於建築物登記用途為「商業用」、「工商服務業」、「店舖」、「辦公室」、「一般事務所」、「零售業」等,經過稅捐單位或房屋稅單認定有住宅使用,而且不在工業區或丁種建築用地的房子,這次也可以申請到租金補貼。至於國內房地產市場常見的「工業住宅」(即建築物的土地使用區分為工業用地),仍然不能申請到政府的租金補貼,租屋的民眾要特別留意。
▲就算買不起新房子,也可以善用政府的補助把老房子修好。
如果名下已經有房子,只不過是住在老舊的房子,那也沒關係。住宅補貼的第三項「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不論老房子在哪個縣市,只要屋齡在10年以上,最高可以申請80萬元的低利修繕住宅貸款,享有的優惠利率也是1.137%(弱勢戶適用更低的0.562%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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