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或情侶買房共同持有好嗎?優缺點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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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和另一半買房,產權登記該怎麼做?共同持有真的比較好嗎?這是每對夫妻或情侶必須審慎思考的問題。

想和另一半買房,產權登記該怎麼做?共同持有真的比較好嗎?這是每對夫妻或情侶必須審慎思考的問題。


台灣房價高漲,一人薪資愈發難以負擔目前的高額房價,也有越來越多年輕夫妻或情侶合資買房。然而,房屋產權如何認定,共同持有真的好嗎?不管是否要共同持有,都有許多需要考慮的面向,以下整理房產共同持有的優缺點,從投資、自住、或是情感等面向分析,都要全面考量自己的需求。

共同持有的兩種形式:分別共有、公同共有

房屋共同持有是指一間房屋的所有權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的屋主共有。除了伴侶之外,家庭成員或投資者間也很常見,也是一種公平且具保障的產權分配方式。房屋共同持有主要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分別共有

雙方各自持有部分產權,並在謄本上註明各自的持分比例。優點是未來若關係生變,雙方可獨立處分自己的持分,彈性較高,也較能反映實際出資比例。

公同共有

雙方都擁有完整的房屋所有權,但處分產權時必須雙方同意。謄本上會記載兩人的姓名,但無持分比例。此方式適用於關係緊密、未來無處分疑慮的共同持有者,但若發生糾紛,處理上會較為棘手。

共同登記會有什麼潛在問題?有什麼該注意的事?

共同登記雖對共同出資買房來說較有保障,還其實也有些潛在的狀況需要留心。有些身分或資格,會陰持有房產而有不同的認定,以下整理4項最常見的問題。

共同登記潛在問題:貸款限制

銀行通常不接受「共同貸款」。建議由財務條件較佳的一方擔任借款人,另一方擔任連帶保證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共同登記潛在問題:稅務手續

地價稅、房屋稅單會分為兩份,且雙方都需各自申請自用住宅稅率。

共同登記潛在問題:首購資格

共同登記會導致兩人同時用掉首購資格,未來若分開,買第二間房時便無法再享用新青年安心成家房貸等優惠。

共同登記潛在問題:土地增值稅

賣房時若使用「土地增值稅一生一次」的優惠稅率,等於兩人同時用掉一次機會,相對可惜。

若房產登記在一人名下:如何保障另一方權益?

若經考量,房產必須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共同出資者可透過以下三種方式保障自身權益,降低風險:

預告登記

將房產所有權設定給登記者的同時,一併將「預告登記」設定給出資者。如此一來,登記人未來若要私自抵押或贈與房產,必須取得出資者的同意。

借名登記

出資者保留所有繳款收據,證明自己有實際出資。但這種方式風險較高,若無法舉證,未來房產可能被視為贈與,甚至需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建議保留所有金流證明與書面契約。

抵押權設定

將房產抵押權設定給出資者,使其成為僅次於銀行的第二順位債權人。當房產被處分時,出資者也能獲得清償。但此方式無法阻止登記人處分不動產。

夫妻財產制度對產權的影響

若無特別約定,台灣夫妻多半適用「法定財產制」,而需要簽訂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包含「分別財產制」和「共同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

將財產會分為婚前與婚後。婚後取得的財產,在離婚時會納入剩餘財產分配。若房屋是在婚後共同購入,即使只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未來離婚時,房產仍可能被納入分配範圍。

約定財產制

需要簽訂書面契約並向法院聲請,包含「分別財產制」和「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為各自保有財產,離婚無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共同財產制」則為婚後財產皆為共同持有。

總結來說,若夫妻選擇法定或共同財產制,即使房屋登記在其中一人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仍有機會分得產權。但此過程可能較複雜,甚至需透過法律途徑。因此當情侶或夫妻決定要買房時,在財務或資產規劃方面,也應事先釐清,才能保障雙方權益。

文章來源:夫妻或情侶買房共同持有好嗎?優缺點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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