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2.0影響誰 一張對照表3秒看懂
(圖片提供:樂屋網蝦姊)
行政院3月11日提出《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俗稱房地合一稅2.0),針對房屋短期交易套利者,拉高課徵稅率,其中又以持有超過1年,未超過5年轉手的屋主影響最大,樂屋網整理一張表讓你3秒看懂。
房地合一稅計算方式,是以房屋賣出的成交價,扣除原始取得成本,再扣除相關移轉費用及依土地稅法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所得的獲利,再乘以不同的稅率,公式呈現如下:
(房屋賣出成交價-原始取得買價-相關移轉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x稅率=應繳稅金
依據現行《所得稅法》第14之4條規定,個人在國內持有房屋1年內轉手賣出,稅率為45%,持有超過1年未超過2年,稅率35%,持有超過2年未超過10年,稅率為20%。
但為促使房地產健全發展,抑制短期炒作,此次行政院提出修正草案,將原先課徵45%最高稅率的持有時間,從1年拉長至2年,持有超過2年,未超過5年者,課徵稅率亦從20%增加至35%,前後調整對照表整理如下:
表:房地合一稅2.0修法對照表(境內個人)
資料來源:行政院資訊,樂屋網整理
如上圖黃底所示,受此次草案調整內容影響的族群,就在於持有超過2年,而未超過5年的屋主,原本超過1年,未超過2年轉手稅率增加10個百分點,持有超過2年,未超過5年的屋主,稅率更是增加15個百分點,可說是影響最大的一群。
舉例來說,小明2年多前花600萬元買了一棟房子,近期轉手賣掉,成交1000萬元,假設淨獲利400萬元,如果依照現行舊制20%的稅率,要繳納的稅金為80萬元,但若適用修正草案,稅率變成35%,要繳的稅金暴增到140萬元,相當驚人。
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此次修法是針對短期炒作,落實居住正義,因此延長適用高稅率的時間,並且將營利事業納入,但持有10年以上都不受影響,建商及和建商合建的屋主,還有因為調職、強制執行等非自願因素都不受影響,僅針對炒作部分,縮小打擊面。
目前全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還有待後續三讀通過後,正式公告上路的時間出爐,樂屋網也會持續關注,將最新訊息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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