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關鍵字 搞懂什麼是房屋自益信託
[房地王/胡兆陽報導] 國內經濟不景氣的情況已經延續一段時間了,各個地方政府的財政經費也跟著苦哈哈,於是老早就把增加稅收的腦筋動到房屋稅上,最近就傳出台南市明年可能大幅調高房屋稅的消息,而且其他地方政府也可能有相關的動作。不過,有些懂得理財的民眾,老早就把名下的房子拿去銀行做「自益信託」,這樣做能不能避開這一波增稅潮而省下一點稅金呢?
▲地方政府財力吃緊,房屋稅可能大幅調高。
想要搞懂「自益信託」這個問題,要先暸解什麼是「信託」?所謂「信託」是指,委託人把名下的財產移轉或其他處分交給受託人,讓受託人去按照委託人的意思來執行給受益人。 舉例來說,老王(委託人)有一棟房子想留給小王(受益人),於是找了A銀行(受託人)辦理房屋信託,信託內容明定「把房屋所有權贈與給小王,但老王得隨時終止信託契約」,如此一來,贈與房屋要繳的贈與稅金可以適用信託法規定的「折現計算」原理,達到節稅的效果,又可以預防小王太早拿到房子就揮霍無度或不孝順雙親。
▲不動產信託是許多富人節稅、避稅的工具。
這種受益人是別人,而不是委託人本人(例如案例中的老王)的情形,就稱為「他益信託」,如果受益人是信託的委託人本人,這種信託就稱為「自益信託」。由於辦理不動產信託時,必須把產權移轉給受託的金融機構,還要繳交信託費用給受託機構,所以一般民眾不會沒事去辦理自益信託,只有一些名下有多棟房地產的富人,為了避稅、分產或脫產之故而辦理了房屋自益信託。 至於,如果辦了「房屋自益信託」、房屋產權都已經移轉給受託機構了,這棟房子的房屋稅還能適用「自用住宅」定義的1.2%優惠稅率嗎?答案是肯定的。
▲房屋如果辦理自益信託,又符合自用條件時,仍具有房屋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的資格。
因為財政部對此已經在兩年前做過解釋令,凡是已經辦理「自益信託」的住家用房屋,如果沒有出租的事實,而且繼續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國內合計擁有房屋數量在三戶以內,都可以認定這棟「自益信託」的房子屬於「供自住」使用的房子,當然就適用「自用住宅」定義的1.2%優惠稅率,不必擔心地方政府明年可能大幅調高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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