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三讀通過!這類建案最吃香

盧振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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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盧振池報導]  

趁著最近幾年的房價修正時期,懂得「危機入市」、「逢低買進」又想要當包租公、包租婆的民眾,都很想在此時購屋來收租,但是又擔心當了房東會遇到很多難題,例如不容易找到好房客、或房子長期租不出去、怕遇到奧房客破壞屋子或不繳房租、租金收入報稅會拉高所得稅的負擔、招租及修繕房子、又要服務房客很勞心勞力等問題。現在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了「租賃住宅專法」,條文中解決了以上不少房東和房客之間的問題,有興趣「買房子當包租公」的民眾一定要好好暸解這個新法!  

租屋專法 ▲租屋專法三讀通過,相關的房地產市場將會更有發展性。  

所謂的「租賃住宅專法」其實全名叫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從其名稱就可以知道,這是一條專門為了鼓勵發展、加強管理國內租屋市場的法案,目的是讓空房子卻懶得出租、或想買房子來收租金的民眾能夠願意踏入租屋市場,也讓買不起或不想買房子的民眾,因為租屋過程的法制化、透明化而願意長期租屋,預期對於後續的租屋市場及相關建案將產生以下的些微變化。  

租賃住宅                    

首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最重要的內容是要鼓勵房東們,透過包租、代租的業者或機構來把房子出租,讓這些有證照又專業的租屋公司公平、公正、公開的中間人服務,就能把房東和房客的糾紛減少到最低,房東也可以因此省下很多租屋的煩人瑣事。而這些專業的租屋公司為了搶客,對於屋況較新、社區管理嚴謹的出租標的物,會給予較優惠的收費折扣,想要購屋當房東的民眾不妨挑選這一類的新成屋建案。  

租屋 ▲有法令保障的租屋市場,將使得管理嚴謹的社區建案變得炙手可熱。  

另外這項條例實施之後,較小坪數的出租型建案受惠最大,因為《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裡明訂房東將住宅委託這些代管、包租公司出租時間達1年以上者,其出租期間每個月的租金收入不超過6,000元者,不必繳納綜合所得稅。因此,想賺租金又不想繳納太多稅金的民眾,就會選擇投資坪數小一點的新成屋,來一圓當房東的美夢。  

 

租金有減稅優惠

不過,買較大坪數的房子來收租的民眾也不必扼腕,因為這個條例裡也規定:如果是每個月的租金收入超過6,000元、但低於2萬(含)元者,可以用租金收入的53%做為出租時必要的耗損及費用(優於現行43%的比率規定),也就是只有租金收入的47%列入綜合所得稅裡,降低了房東不小的稅賦負擔。至於每個月租金收入超過2萬元的部分,就沒有相同的租稅優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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