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屋」採申報制 10%優惠土增稅可無限次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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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王記者/萬真彣報導】自用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原以「一生一次」制為原則,但政府為活絡房市交易 、滿足民眾換屋需求,去年底已修訂新法︰自99年起,凡名下僅有1戶自用住宅(未做租賃、營業用)者,只要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第5項「一生一屋」制的所有規定,無論幾次換屋,或幾次出售自用宅用地,每次都可跟稅務局申報,享10%的最低土地優惠增值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