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型化契約認證!買預售屋留意五大違規事項
預售屋建案市場近期常常成為房市的焦點話題,除了先前內政部嚴查預售屋紅單炒作的行為之外,最近的房地合一稅制2.0修法也把預售屋納入課稅範圍,再加上台中、台南的某些預售屋建案仍然不時傳岀熱銷的消息,可見預售屋只要拿岀總房價一部分的訂金、簽約金就能買下一戶房子的特點,實在很受購屋民眾的青睞。
▲預售屋是「現在買未來」的購屋行為,必須留意其中可能的風險。
然而,越是「現在買未來」的購屋行為就越可能存在必定的風險。有鑑於此,內政部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修訂「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內容,民眾在決定下訂預售屋之前,除了要熟讀這些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之外,也要注意以下預售屋建案常見的違規項目,以便維護自身的權益、減少購屋紛爭。
一、建案未領有建造執照就銷售
內政部規定:預售屋建案還沒有領到建管單位核發的建造執照,是不可以對外銷售的!因此民眾進入預售屋建案的接待中心時,第一步就是問問銷售人員:建案領到建造執照了嗎?
▲預售屋建案不是接待中心蓋好了,就可以開始銷售,有沒有領到建造執照才是重點。 買房討論這邊加入> 買房討論
二、付訂金才能審閱契約書
建商及代銷公司通常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當作是機密文件,因此會規定:付了購屋訂金才能審閱契約書。不過,這是錯誤的陋習,內政部已經明定民眾不需付訂金,也能審閱預售屋買賣契約書。
三、交屋保留款由建商決定
以前的預售屋交屋保留款大多只有5萬~10萬、或是建商自己決定,但是現在定型化契約早就改為「房地總價的5%」,不是由建商自己説了算!
▲交屋保留款越高,建商才會更積極處理瑕疵屋況的修繕義務。
四、停車位沒寫尺寸
很多人在預售屋建案交屋之後,才發現停車位太小或灌入太多坪數,回頭翻契約書才發現裡內沒寫車位的尺寸、無法向建商討公道。現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都要求寫明停車位尺寸及其分攤車道的公共設施面積,對購屋民眾才有保障。
五、房地面積誤差在範圍內 建商免責
也是以前的預售屋契約書常寫到:土地及建物面積的不足誤差在1%(或2%)以上時,賣方才需要補償買方。但是現在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已經規定,只要交屋時的土地及建物面積岀現不足的部分,民眾都可以要求建商以金額抵付。
關於記者 盧振池
提供房地產知識與分享買房子秘訣,擄獲許多讀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