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雨季來襲!預售建案房屋保固權益該怎麼爭取?
[房地王/胡兆陽報導]
最近不少颱風、豪雨紛紛來襲,不少民眾辛苦一輩子的房屋受到不小的損害,而且不只是中古屋,包括剛完工的新成屋也可能因為建商施工的品質不良而受損。此時,已交屋的購屋者才會開始注意到「預售屋保固」的問題,但是往往已經緩不濟急。
▲預售屋完工辦好交屋,民眾要注意接下來可能出現的一連串問題。
尤其,大部分的購屋民眾對於預售屋保固的法令條文認識不足,也忘記向售屋人員詢問建案交屋之後的保固期有多久?至於售屋人員,也很多是缺乏相關法令知識的人,隨口回答「依照業界慣例,新成屋保固半年、1年」的比比皆是,購屋民眾如果信以為真,那就損及自身房屋保固的權益了。
定型化契約亦有法律地位
事實上,政府對於預售建案交屋的保固期、項目等都有明白的規定,並不是隨便「依業界慣例」而已。根據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7條的規定:「本契約房屋自買方完成交屋日起,……除賣方可歸責於買方或外力因素之外,結構部分負責保固15年,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負責保固1年。」
預售屋房屋保固項目之比較
項目 | 結構部分 | 建材及設備部分 |
內容範圍 | 樑柱、樓梯、擋土牆、雜項工作 | 地磚、門窗、粉刷、馬桶、電梯等 |
基本保固期間 | 15年 | 1年 |
保固期過後 | 仍受民法保護應有權益 | 仍受民法保護應有權益 |
資料來源:內政部,房地王整理
換句話說,如果建商在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中私自規定:「新成屋保固期自交屋之後半年為限」,這便是損及購屋者的權益,民眾可以主張修改成符合內政部的規定。這其中,「結構部分」指的是樑柱、樓梯、擋土牆、雜項工作(例如排水、污水等工程)等;「固定建材及設備部分」則是指地磚、門窗、粉刷等等。
▲門窗縫隙如果出現滲水現象,建商要負起修復到好的責任。
過去就發生許多例子是,民眾在春季的時候建案完工交屋入住,結果到了冬季,家裡的地磚遇到寒流天候而爆裂,但是建商以「交屋已經過了6個月的保固期」為由而拒絕維修,此時民眾還是可以向當地官方的消費者保護機構申訴、保障自身權益。 另外,上述政府規範的條文也有提到:「除賣方可歸責於買方或外力因素之外」的免責條款,少數建商就以這個條文做為颱風、地震或寒流等天災造成的外力因素,拿來當作新成屋的結構或建材、設備受損而不負維修責任的藉口。
▲豪雨、地震等天災不是建商撇清房屋保固責任的藉口。
然而,蓋屋所用的固定建材、設備都有國家級的檢驗及測試標準,因此新成屋「是否」承受額外的颱風風力級數、地震的耐震係數或地磚的抗寒、抗熱性能的外力,都不是建商自己說了就算。輕微的天災所造成新成屋的損害,建商當然要負起自家產品的保固、維修責任,建議有遇到此類問題的住戶,要聯合社區民眾以及管理委員會的集體力量,一起向建商申訴、要求負責,自身的居住權益才能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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